天气预报: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通知公告
关于印发《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“八条禁令”》的通知
作者:admin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年03月29日 【字体:

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文件

 

德办发〔20113

 

 

 

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印发《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

“八条禁令”》的通知

 

各县市区党委(党工委)、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市委各部门,市国家机关各部门,市属各企事业单位,各大中专院校,各人民团体,中央、省驻德各单位:

《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“八条禁令”》已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   

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   

2011319

 

 

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“八条禁令”

 

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、转变工作作风、提高机关效能、优化发展环境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部署要求,特重申机关作风建设“八条禁令”:

一、严禁对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

二、严禁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;

三、严禁工作时间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,上网聊天、炒股、玩游戏、看电影,或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;

四、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;

五、严禁部门之间相互请吃、吃请,或安排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
六、严禁工作推诿扯皮、办事拖拉、效能低下、态度粗暴蛮横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行为;

七、严禁本市领导干部下基层时搞边界迎送、警车开道;

八、严禁奢侈浪费、挥霍公共资财。

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禁令,执行禁令的情况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。对违反禁令者,实行“一次查实追究”制,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;对性质严重、情节恶劣的,予以从重处理、公开曝光,并对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;一年内有两个以上基层单位受到违规处理,或同一基层单位受到两次以上违规处理的,同时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责任。

举报电话:23400002687822

电子邮箱:xnb2340000@163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
上一篇:“德州机关党建”网站投稿事项
下一篇关于开展首届德州市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中共德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主办, Tel : 0534-2687737
建议使用IE5.0以上 1024*768分辨率浏览